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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船闸段海塘)施工施工[e3300000007000760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 2022-09-13
详细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船闸段海塘)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2〕304 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和20%,项目法人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船闸段海塘)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江河汇地块。(1)对东侧段海塘进行提标加固建设,海塘长653米;(2)生态治理57.13亩;(3)拟建各交叉建(构)筑物(包括摩天轮、经三路(含两条污水管和雨水管新建)、四堡污水泵站上盖(含泵站周边配套建筑)、其他辅助设施等)对海塘的影响分析及工程防治措施。工程等别为Ⅰ等。设计防潮标准为300年一遇,海塘建筑物级别为1级。项目总工期为 30 个月。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7166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东侧653m海塘提标加固、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摩天轮建设对东侧海塘的防治措施、四堡污水泵站上盖(含泵站周边配套建筑)对东侧海塘的防治措施、经三路隧道(含两条污水管和雨水管新建)对东侧海塘防治措施、其他辅助设施建设及防治措施、绿化迁改、地铁保护、隧道保护、污水管保护、原有海塘拆除等的施工。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为准。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2764万元,计划工期960(含亚运会、亚残运会综合影响120日历天)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

2

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其他要求)/[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4]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5]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7.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本单位完成过(完工或竣工)单个施工合同金额或EPC 施工部分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堤(塘)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海堤工程防潮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 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2)接受符合7.1要求的EPC (含联合体)业绩,在该EPC (含联合体)业绩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要求牵头人需完成相对应的工作才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指:A合同或中标通知书、B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C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业绩公示打印件;ABC条件需同时具备

(4)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还需另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作为依据。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业绩不予认可。

(5)上述业绩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或 PPP 模式中的施工业绩。7.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6]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7]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4.1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4.2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 334 号文件和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执行;

4.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5第二条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第6条修改为: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类似项目指:

/,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也可以由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公告


二、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保证金平台)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一:工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专户账号:1202020229900500202

开户银行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专户账号:8110801013201676034

开户银行三: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专户账号:571913505610206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保证金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且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投标保证保险: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浙江省投标保证保险系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为:自投标保证保险出单次日起一年。

4.保证金联保: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0571-87250378、87255239

中信银行:转账0571-89728150,89728152保函0571-86439660,4006998085

招商银行:客服95555、网关支付0571-82739769、电子保函0571-82739710

协会联保:0571-81060872

保证保险:400-153-8889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保证金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10 天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保证金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尚未开标的项目,保证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保证金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7. 遇下列情形时,保证金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

(2)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前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有效期顺延告知函。

8.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处理完毕,按以下规则退还:

(1)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本条第(2)点所列的保证 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 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2)已超过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或者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已 14 不足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合同签订所需合理时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如不予以退还的,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付款通知;予以退还的,向相应银行出具本保函已失效的书面指令。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并同时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1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以保证保险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向投标人进行索赔。招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保险理赔,填写理赔原因,根据保险公司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向银行提出书面索赔声明。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最多可以派1名代表,其他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均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备注: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四、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

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浙江水利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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