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一期)工程-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一期)工程-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
2.2建设规模:金阊物流园污水泵站等10座污水泵站改造。排水最大管径DN700、最大日处理量3万吨/日,合同估算价1428.139744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345001001 | 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 | 苏州市姑苏区污水泵站改造工程 | 1428.139744 | / | 540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泵站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含污水泵站))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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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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