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230SZ24EP2957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弋江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标段(二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 ;建设规模:新建de110~DN500排水管8960m、DN400~DN1000 污水管道修复1331处及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2座,其余构筑物若干 ;招标范围: 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弋江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标段采用 EPCO(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计划工期: 22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 。
3.合同估算价: 1199.12万元(包括设计费,施工费、运营服务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设计费31万元和第1年运营服务费20万元)。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3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身份投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6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联合体或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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