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建设的总部经济园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总部经济园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泵站一座,污水提升能力为3500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道长约1450米。设计内容: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2、计划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5、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0.4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投资额)1200万元以上的污水泵站设计业绩;
注:提供有效的设计合同。业绩的认定时间以签订设计合同的时间为依据,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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