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西路西延工程-道路部分(八一西路至朱官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八一西路西延工程-道路部分(八一西路至朱官路段)(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投〔2023〕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八一西路西延工程-道路部分(八一西路至朱官路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起八一西路至朱官路;
2.1.2建设规模:八一西路至朱官路段长1.7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0米,其中道路部分26米,绿化部分预留1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给水管网、亮化、交安设施、交通标识标志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688.76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八一西路西延工程-道路部分(八一西路至朱官路段)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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