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 项目恒发、联发、鹰泰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交易项目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海安市高新区。
2.2 工程规模: 本工程施工内容为新建压力 污水 管道、泵站改造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约 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恒发、联发、鹰泰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 施工监理(具体监理范围以委托人需求为准), 包含 但不限于 压力 污水 管道、泵站改造等 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委托人确认的范围为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 70 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总监 资格等级 |
G202406112474(GK006)001001 |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项目恒发、联发、鹰泰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施工监理 | 20.468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自 2022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 0 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
3.8 其它要求: ( 1 )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投标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 协议;( 2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 ) 交易响应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网站截图;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6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 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46号
联系人:吉林 伟
电 话: 0513-888269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22号
联系人:钱琤
电 话: 0513-8181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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