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05-04-01-2451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马涌2#泵站扩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马涌2#泵站扩建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马涌2#泵站扩建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46号晓港公园东北角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扩建马涌2#污水泵站1座,将马涌2#泵站规模从5万m³/d扩建至8.75万m³/d。设计安装4台潜污泵(3用1备),单台水泵参数:单泵流量为Q=318L/s,扬程H=21m,功率N=90kW。拟新建1条DN900出水压力管接至东晓路-昌岗东路-新港西路路口污水管,总长约571m,新建DN1400进水管约58m。包括建筑、结构、电气与自控、排水、管线改迁、树木迁移、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从发包委托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及保修期限为止(包含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备案完成、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4.12443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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