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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武安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5-28

邯郸市武安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武安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邯郸市武安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武审投批复[20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武安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忠涧山河(河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邯郸市武安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建设地点:武安市(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包括3个乡镇15个村庄,其中包括西土山乡(土山西街、土山东街、土山北街、云驾岭村、河渠村),北安庄乡(西周庄村、东周庄村、同会、北安庄村、西大河村、魏粟山村、黄粟山村),上团城乡(上团城一街、上团城二街、上团城三街)的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及新建污水管网,对各户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共建设钢砼污水处理站12座,购置安装污水处理设备12套,敷设12个污水站的村外污水管网,新建配套污水泵站。污水处理站主要包括建设全地下钢砼式污水处理站12座,其中包括处理规模:400m3/d的1座,310m3/d的1座,200m3/d的1座,180m3/d的1座,160m3/d的1座,150m3/d的1座,110m3/d的3座,100m3/d的1座,80m3/d的1座,40m3/d的1座。(5)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6月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12个月。(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双盲 评定分离的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关联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注:本次采用双盲 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成员至少满足3.1.1资质要求(1)、(2)中的1项。(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本项目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 联系人:潘磊,联系电话:0310-5654574;招标代理机构:忠涧山河(河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闫苗, 联系电话:19080604007。注:以上对有关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均须以彩色扫描件的方式提供,不再提供原件。但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提供的证书、文件的扫描件真实性负责(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8 00:00至2024-06-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8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忠涧山河(河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安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邮编:

0563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郭晓磊

联系人: 郭晓磊
电话:

17732097917

电话: 177320979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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