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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2024-05-20

启动区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给水加压泵站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7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河片区西南角供应设施用地范围内。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启动区北部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5万m3/d+5万m3/d,包括加压泵房、清水池及变配电间、机修车间等;配套建设管径DN1000-DN1200的输水管道,管道长度 4.83公里。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14900万元。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计划2025年6月30日具备通水条件,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批复时间为准。2.5质量标准: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②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1个合同范围内施工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厂(给水厂站、排水厂站、再生水厂站中的一项或多项)或泵站(给水泵站、污水泵站、雨水泵站中的一项或多项)工程施工业绩;③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注: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施工范围内对应的水厂或泵站工程合同额满足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的合同额规模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若申请人中标后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任履约,则视为申请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温馨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1.4财务要求 /
3.1.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最后一款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修改为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4-05-21 00:00 2024-05-3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6 09:00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q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n项修改为本条); A.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B.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以上s、t、u、v、w、x、y、z、A、B与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s、t、u、v、w、x、y、z、A、B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7.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7.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7.5异议和投诉(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靳工电 话: 03125609973+分机号(8000)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7.6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7.7特别提醒: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B6号楼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人: 靳工、周工、王工、刘工
电话:

0312-5611159

电话: 03125609973+分机号(80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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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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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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