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K1片区规划四路及南天门大街以南片区规划三街等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20220804-01-01
2.2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以南片区规划三街、规划一路、K1片区规划四路;
2.3建设规模:南天门大街以南片区规划三街、规划一路,总长度455米,其中:规划三街全长308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规划一路长147米,道路红线宽度10米。顺规划一路向北敷设雨污水管线,接至长城路匝道位置,全长均约400米;K1片区道路建设工程中,规划四路,西起规划一路,东至龙泉路,道路长度253.87米,红线宽20米,规划一路污水工程,南起规划四路,北至一天门大街,顺规划一路接入2#污水泵站,长度约450米;工程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等。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8施工招标控制价:2251.71639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2年 08月08日至2022年 0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2下载地点: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高新区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 0538-8939870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26-116
邮编:271000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538-6980768
邮箱:kangda8289861@163.com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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