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工程外部电源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工程外部电源EPC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建设规模:容西片区一体化污水泵站位于容西片区奥威大街与智源北路交叉口西侧300米,泵站流量为420升每秒,扬程15米,内设3台水泵,2用1备。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用电负荷为200千瓦,新建地上箱式变电站1座,场内线管敷设0.1km。正式外电源新建10kV电缆线路2.34公里,电缆型号为YJV-8.7/15-3x120,电缆沿管廊敷设1.1公里,电缆沿电缆沟敷设0.72公里,电缆沿桥架敷设0.52公里。
2.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容西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外部电源线路所涉及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地上箱式变压器(土建、强弱电、监控等)、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报装报建手续、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正式电接通正常使用后的运行维护工作、缺陷修复等,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敷设工程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及保修工作,确保验收合格并送电。上述成果需满足国家、相关行业、雄安新区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2.3计划工期:总工期(含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2.4质量标准:合格。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资格条件:①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电力工程设计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②施工业绩: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10KV(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电力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内容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不得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兼任)。(3)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由项目经理兼任。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1.5②项的修改);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1.6L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1.5⑤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u、v、w、x、y、z与3.1.5中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3.1.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3.1.8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并负责施工,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3.1.9.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5和3.1.6款要求;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0 14:00至2024-03-06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投标人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 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6 09:30,地点为5.1.1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需用平台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 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1.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1.3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 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5.1.4 文件开启: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 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 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5.1.5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5.1.5.1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②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③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5.1.5.2 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①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424005。 ③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5.1.5.3 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5.1.5.4 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5-1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人: | 靳工、周工、王工、刘工 |
电话: | 0312-5611159 | 电话: | 0312-5609973 转(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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