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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高峰村、和林村、湖城村、清白村、桃源村、吾边村、吾东村)(招标公告)

· 2024-01-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高峰村、和林村、湖城村、清白村、桃源村、吾边村、吾东村) 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发改审【 2023】 6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江海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施工图设计 ,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高峰村、和林村、湖城村、清白村、桃源村、吾边村、吾东村)

2. 2 项目建设地点: 泉州市永春县

2. 3 项目建设 内容及 规模: 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高峰村、和林村、湖城村、清白村、桃源村、吾边村、吾东村)包括( 1)蓬壶镇:本次蓬壶镇设计范围为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和高峰村。对7 个村庄进行户内雨污分流改造、村庄污水管道系统完善等工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6344 米,新建污水收集支管614 米,新建污水收集接户管26190 米,新建雨水立管11640 米,新建Ф700 塑料检查井278 座;新建Ф450 塑料检查井546 座;新建Ф450 户内井538 座;CCTV检测10486 米,QV检测4921 米。(2)岵山镇:本次岵山镇设计范围和林村。对和林村进行户内雨污分流改造、村庄污水管道系统完善等工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528 米,新建污水收集接户管2520 米,新建雨水立管1120 米,新建Ф700 塑料检查井25 座;新建Ф450 塑料检查井56 座;新建Ф450 户内井56 座;CCTV检测2924 米。(3)湖洋镇:本次湖洋镇设计范围为湖城村和清白村。对两个村庄进行户内雨污分流改造、村庄污水管道系统完善等工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515 米,新建污水收集支管528 米,新建污水收集接户管8100 米,新建雨水立管3600 米,新建Ф700 塑料检查井55 座;新建Ф450 塑料检查井130 座;新建Ф450 户内井130 座;CCTV检测4997 米,污水提升泵站15t/d一座。(4)五里街镇:本次五里街镇设计范围为吾东村和吾边村。对两个村庄进行户内雨污分流改造、村庄污水管道系统完善等工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388 米,新建污水收集接户管3555 米,新建雨水立管1580 米,新建Ф700塑料检查井15 座;新建Ф450 塑料检查井79 座;新建Ф450 户内井79 座;QV 检测652米。

2.4 本 项目 最高限价 20442755.1 元(含 运营 其中( 1)工程费为 18036594 元(暂列金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甲供材料 0 元)。 ( 2) 运营维护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802053.7 元 /年、 2406161.1 元 /3年。

2.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 工程;

2.5.2 招标类型: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 PC+O)

2.5.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建设范围 永春县 壶南村、壶中村、魁都村、美山村、鹏溪村、汤城村、高峰村、和林村、湖城村、清白村、桃源村、吾边村、吾东 污水设施及 管网的 建设运营一体化 ( PC+O) 包括 ① 本项目 所涉及的 13个 村的 污水设施及 管网的建设施工,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 ② 本项目 所涉及的 13个 村的所涉及 一体化污水 提升泵站及 HDPE缠绕B型结构壁 管等 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 具体详见本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 (路面拆除及修复) 、污水工程 、排水管道工程 ,属于市政综合工程,工程造价为 18036594

( 2)项目运营范围: 本项目 内新建的 泵站、检查井和 管网的运营管理维护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检测、清淤等) ,运营期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运营期 3年

2.6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7 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 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其中建设期 120 个日历日,自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运营期 3年 ,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第 3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的期间 (具体运营期限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2. 8 质量要求: ( 1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建设运营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 资质要求: 承担施工任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环境工程及其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方) 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运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施工方 )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5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环保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运营 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即 工程施工 1 家 + 运营 单位 1 家 ),须由负责工程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施工部分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本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第二季度的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信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 6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 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3)投标人不得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投标人应 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 7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 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3年 9 28 日 8:0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年 10 7 日 17: 3 0: 00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 10 24 9 : 30 : 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40.8万元(¥40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年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10 24 9 : 30 :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建设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10 %,运营履约担保 5 万元。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 6号12层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328896824

传真: /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泽路泉州市水利水电总公司综合楼二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fjjhjl@126.com

电话: 13395959525

传真: 22999037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 116 号)

联系电话: 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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