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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1-0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QT0400G23080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佳郊发改工信【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江北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南侧建设区域。
2.3建设规模:1、建设园区内道路六条,计划路长9.5公里、宽8米,绿化带6米;2、建设排水管道,新修道路建设排水,管道总长12.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三座;3、园区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主线铺设7.8公里,支线5.4公里,供水泵房一座;4、园区电力铺设,输入线路110KV全长3公里,10KV10公里;5、整个园区进行集中供暖,对已建成园区1平方公里进行供暖。换热站六处,管道铺设7.2公里;6、建设标准厂房3200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5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招标限价818万元(其中项目管理:147万元,工程勘察:80万元,工程设计:282万元,造价咨询:110万元,工程监理:1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工程监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6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5月到2023年07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分别配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并满足配备要求。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454-26670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51-81888888/0451-51603068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邮箱:jms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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