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七一西路雨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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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4035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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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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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BDZBH-202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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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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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地区: | 保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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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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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单位: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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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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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七一西路雨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七一西路雨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保定市七一西路雨污水泵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25〕8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783.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含设备购置费)8428.25万元,建设规模:在现状七一西路雨污水泵站厂外扩建雨水泵站,扩建规模12m3/s,配套建设初雨调蓄池规模12000m3;建设进水管道为d2400钢筋混凝土管,长度约317m;泵站出水采用1孔3mx2m钢筋混凝土箱涵,长约97m;新建变配电间及附属用房1座;配套建设厂区内电气、自控、安防系统等。扩建后雨水泵站与现状泵站并联运行。建设地点:位于西环堤河东侧,一亩泉河西南侧。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496.05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施工图设计)67.80万元,工程费限价8428.25万元。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周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21日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泵站)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签订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施工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竣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竣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要求:①至少提供1项2020年1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并且在该项目任职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与企业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一致);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其他要求 :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6 (1)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人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含)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一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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