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建省集成电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集成电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圳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圳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9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73.75平方米,总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二期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3116.40㎡,最大层数为4层,最大建筑高度为19.5米,最大基坑深度为3.8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细格栅、调节池及事故池、前置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及改良AAO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芬顿系统(芬顿反应塔+稳定池+芬顿加药储罐区)、后置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及接触消毒池、尾水提升泵、厂内污水泵站、污泥浓缩池及脱水机房、除臭设备、综合生产用房、综合楼、大门及传达室、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等,排海管道工程按2000m3/h设计,管径DN800,管道全长约2840米,以及厂区照明、厂区室外景观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设备进场安装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9841.099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监理酬金暂定计费额按 19841.0993万元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234.3734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37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及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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