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经济开发区古御大道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DN1000污水管网7100米;新建DN600污水过路管1000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献县经济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668.867704万元。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预算金额的24%)。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 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1 09:00至2025-10-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80%。7.1.1付费主体:招标单位支付。7.2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同时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4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推荐使用与平台系统无缝对接的新点计价软件,投标企业如遇清单问题请咨询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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