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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的招标公告

· 2025-09-28

[0]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21886000024项目名称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
标段编号B3212021886000024003001标段名称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9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1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21886000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陵区主城区,北至启扬高速,西至引江河,南至海陵区边界线,东至东石羊河,上述围合区域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9083.0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城北污水厂二期扩建,扩建规模4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的省标A标标准;(2)生态缓冲区建设;(3)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工程;(4)城北污水厂服务范围内管网修复工程;(5)城北污水厂服务范围内8座市政污水泵站扩容及智慧化改造;(6)对沁莲花园、美好上郡等140个老旧小区和院校机关雨污分流改造;(7)智慧水务工程。
2.3工期要求:11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21886000024003001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本工程采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含已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6万m3/d及存量管网、泵站),即EPC+O。
150546.06
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①联合体方式投标施工方为牵头单位的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联合体方式投标设计方或运营方为牵头单位的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8)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承担过(A)、(B)、(C)任意一项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排水工程造价4亿及以上(含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吨/日)的工程总承包。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排水工程造价4亿及以上(含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吨/日)设计(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排水工程造价4亿及以上(含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吨/日)工程施工(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纯工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业绩(设计、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造价指标以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日期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符合3.5 业绩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同一业绩。

2)运营业绩要求:自 2020 1 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负责运营的单位)承担过单座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PPPBOTTOTBTO 等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合同。以 PPPBOTTOTBTO 特许经营方式获得的项目,其在当地成立的项目公司业绩可认定为该投标人业绩。特许经营的以协议有效期为准,委托运营的以签订的委托运营协议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4(6)、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9家的(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6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6.6(不少于60%)

2.1.6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且排名前9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2.1.7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第一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设备五年免费原厂质保服务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2.1

商务标

4

1.2.2

经济标

85

1.2.3

技术标

1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第一阶段已完成评审)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工程业绩:2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EPC工程总承包报价(74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委托运营费用(折算总价)(10分)

以有效委托运营费总价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0-0.2分)、组织形式(0-0.2分)、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0-0.2分)、施工实施计划(0-0.2分)、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0-0.2分)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0.2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0.3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0.2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0.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1分)。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1.针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要求,结合施工进度工期要求拟定供货、安装、调试等进度计划安排进行评分。(0-0.5分)。

2.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0.5分)

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0.5)

5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5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0-0.25分)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0-0.25分)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0-0.5分)和解决方案等(0-0.5分)内容进行评分。

7.施工管理方案(1分)

施工进度控制(0-0.2分)、施工质量控制(0-0.2分)、施工安全管理(0-0.2分)、施工现场管理(0-0.2分)、施工变更管理等(0-0.2分)内容进行评分。

8. 运营方案(4分)

1.日常运营方案3分)

(1)运营期组织架构是否合理,人员配置是否齐全,制度体系完善、完整适用; (0-1分)

(2)运营方案是否完善;日常运行方案、水质监测方案、安全生产方案等方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0-1分)

(3)劳保、安全、卫生、环保:各项劳保、安全、卫生和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措施齐备、可操作性强。 (0-0.5分)

(4)运营期满移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日常安排、移交程序、移交范围设置科学合理,移交前对业主人员的培训计划等文件编制合理可行。(0-0.5分)

2.突发应急预案(0-1 分):

(1)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清晰、制度保障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0-0.5分)

(2)应急管理内容完整,应急抢修、抢险救灾等预案科学合理。 (0-0.5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50 页,每超 1 页扣 0.1 分。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3分;

2.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得0.6分; (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且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也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认定情形和要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标准相同,条款见招标公告3.4(4)、3.4(5)、3.4(6)。

4.运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得0.6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 2025 年6月-2025年8月 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月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及相关有效的注册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2分)

1.运营业绩

1 分)

2020 1 1 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负责运营的单位)承担过单座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PPPBOTTOTBTO 等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合同。以 PPPBOTTOTBTO 特许经营方式获得的项目,其在当地成立的项目公司业绩可认定为该投标人业绩。特许经营的以协议有效期为准,委托运营的以签订的委托运营协议时间为准。

资格条件运营业绩与加分运营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类似工程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排水工程造价4亿及以上(含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吨/日)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纯工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造价指标和污水处理规模以合同约定为准

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有一个得1分。

注:

(1)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关于约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318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楼179 号华诚大厦B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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