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LZX招【2025】0274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 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委托,对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5264000415001)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及配套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ZLZX招【2025】0274号
2.3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内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以交钥匙工程的形式,完成所有污水处理站设备及配套设施(含6个污水泵站:含除盐工艺)的制造、采购、材料、包装、运输(含二次转运)、安装、设备调试相关接口施工及技术配合、集成、调试(包括安装调试、单机调试、联合调试及测试)、系统上线试运行支持、验证、交付、维护、备品备件、施工现场配合费1.5%等相关工程的施工、管理、资料及最终复核等活动
2.6 交货及安装期:按招标人指定日期供货及安装。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现行标准及技术要求,满足汾酒企业技术要求,同时污水处理设备本体、机电设备、管线的原材、制作、安装及附带的相关技术资料均达到鲁班奖验收标准,最终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水质排放标准。
2.8 其他要求:①主要设备及主系统(生产线)应安全可靠;
②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功能与产能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保证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生产能力、能耗指标和消耗指标);
③主要设备及系统安装工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④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独立承担民族是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污水处理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应承诺。
3.3 提供近五年(2020年9月至今)内一项白酒酿造企业污水处理设备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件(合同文件须包括合同内容、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有效时间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发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5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或其它商业活动中不得有因行贿、围标串标、造假或其它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3.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内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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