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303-04-01-8869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规划厚德一路以北,规划龙山九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全部来源惠州大亚湾区兴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专项债及政策性资金、企业自筹等筹措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9508㎡,近期处理规模5万m3/d,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近期土建规模1万m³/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期规模4万m³/d;本项目工程建设包含三部分:1、新建塘横片水质净化厂1座;2、改建响水河污水提升泵站1座;3、新建DN1000压力管道,沿龙山八路、龙海三路及龙山九路进行敷设。具体以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及项目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1.地下管线探测、测量、土壤氡检测、地质勘察等;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专业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压力污水管、电气(强电、弱电)、防雷、供水、供电、园建绿化、装修、绿建节能、海绵城市、幕墙、门窗栏杆、智能化、装配式、人防、标识、交通划线等设计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做好项目过程及完工阶段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65日历天。其中: 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总计设计总周期暂定为65日历天。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且不增加费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设计成果。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1252.46万元,其中勘察最高限价为321.94万元;设计最高限价为930.52 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勘察最高限价+设计最高限价: ①勘察最高限价=勘察投资估算价×【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勘察投标下浮率(20.00%)】; ②设计最高限价=设计投资估算价×【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勘察投标下浮率(15.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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