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中俄汉曹物流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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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6104001B01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中俄汉曹物流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中俄汉曹物流仓储项目(一期)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港口商务经济区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由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拟建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西港区西港路西侧,北至西港一道二道区域范围内、南至西港二道,项目占地面积约248.5亩,总建筑面积约78492.84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约95.80亩,建筑面积约40991.53平方米,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有2#料棚、综合楼、变电所、消防泵站、雨水处理站、污水泵站、大门、门卫、一期二期地基处理及围墙等配套服务设施。2.1.3计划工期:27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6 09:00至2025-03-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0311-616。(2)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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